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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华市公安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《反有组织犯罪法》《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》专题学习会

发布日期: 2022-04-02 来源: 市直机关工委 访问次数:


3月30日上午,市公安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(扩大)学习会,重点学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》《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》,副市长、公安局党委书记、局长董旭斌主持会议并讲话。

会议指出,《反有组织犯罪法》的颁布施行,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标志性成果,是构建中国特色反有组织犯罪制度的成功探索和伟大实践,也是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的坚实保障,对推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。要求全市公安机关从坚定拥护“两个确立”、坚决做到“两个维护”的高度,深刻认识《反有组织犯罪法》实施的重大意义,不断提高运用法律武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能力水平,努力将“金名片”越擦越亮,为“崛起浙中”和“建设共同富裕现代化都市区”保驾护航。

会议强调,要准确适用《反有组织犯罪法》等法律法规,以更加坚定的决心和态度与黑恶势力斗争到底。要依托护航亚运省运“大排查、大扫除、大清零”和“钱潮”系列行动,不断掀起强大攻势,保持对黑恶犯罪的压倒性态势。要用足用好法律武器和政策规定,确保扫黑除恶斗争在法治轨道上运行。要紧抓综合治理不放松,充分调动群防群治力量,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合力。要加强队伍专业化、职业化建设,重塑再造打击流程和机制体制,提升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质效。同时要求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,各级扫黑办和刑侦、法制部门带头学,全警全员深入学,推动各地党委和基层组织将其作为“八五”普法的重要内容,进一步推动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。

会议强调,《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》是我们党第一部全面规范纪委工作的条例,是高质量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遵循。全市公安机关要深刻认识《条例》出台的重要意义,深入学习领会《条例》的精神和要义,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重要战略思想、同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结合起来,迅速抓好《条例》学习宣传贯彻,不断提高从严管党治警能力,不断提升队伍正规化建设水平。要坚持“严”的主基调,结合“三能”主题教育实践活动,强化政治监督、严格落实“四责协同”、健全队伍管理机制、常态严管重点人,把加强新时代公安机关廉洁文化建设贯穿于队伍日常教育、管理、监督全过程各环节,积极营造崇廉拒腐警营生态,着力锻造“四个铁一般”过硬队伍。

会议还学习了人民日报社论《深刻把握“两个确立”坚决做到“两个维护”》、中国纪检监察报社论《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》、人民日报社论《正确认识和把握碳达峰碳中和》和经济日报社论《地方债管理要稳增长防风险》。

会上,市公安局党委委员、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徐强,市公安局党委委员、副局长叶旭池,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刘梦寒作交流发言。

市公安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会议。会议扩大学习至市公安局各部门主要负责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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