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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华市检察院组织开展 “警示教育月”主题活动

发布日期: 2022-08-30 来源: 市检察院 访问次数:

扛旗打头阵  双建创示范

金华市检察院组织开展“警示教育月”主题活动

    为确保“检察办案健康开展、检察队伍健康成长”的目标。今年,金华市检察院坚持自我加压,强化自我监督,巩固整顿成效,压实主体责任,在全市检察机关同步开展了“争创勇于开展自我监督最有力示范省份标杆市 活动;同时,市检察院机关也被市委列入第二批清廉机关示范培育单位。对此,经党组研究决定,将8月份确定为全市检察机关“警示教育月”,制订出台了《开展“警示教育月”活动实施方案》,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,增强党员干警的清廉意识,筑牢廉政教育的思想防线全面履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,全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,持续争创示范型清廉机关向纵深推进,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

市检察院全体机关党员干警、院党组成员以及党组书记、检察长钟瑞友一同参加当天的动员部署会;院党组成员、机关党委李文勤书记作动员部署。强调:开展“警示教育月”活动既是落实“全面从严治党、全面从严治检”的现实需要,也是推进争创“勇于开展自我监督最有力示范省份标杆市”的责任担当,更是争创示范型清廉机关创建工作的务实举措,必须高标准抓好落实。并就下一步抓好“警示教育月”主题活动提出三点要求。一是提高认识,积极参与。正确处理工学矛盾,确保业务开展和警示教育两不误两促进;二是加强领导,压实责任。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“一岗双责”,把“警示教育月”活动作为全面夯实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良好契机;三是认真组织,确保效果。要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,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、有效性,确保“警示教育月”人员、时间、效果、质量的落实。

接下来,按照“警示教育月”推进计划,将持续一个月的“警示教育”主题活动。着重围绕 “五个一”为重点:组织一次政治轮训、开展一次警示教育、组织一次参观学习、观看一部警示教育片、组织一次学习讨论,并对推进情况采取 “责任一张清单”,全程实时进行跟踪质效评估,建立动态考核监督补教机制,确保“警示教育月“活动有序推进取得实效。